第03版:鄢陵新闻

改善人居环境须尊重群众意愿

□冯子建

日前,笔者因事返回鄢陵老家,欣喜地发现大街小巷平整干净,墙体焕然一新,绿植长势喜人,还有保洁人员按时清运垃圾,美丽乡村建设已经初现成效。

实践证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也是统筹城乡发展、造福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好,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精神文明建设,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让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笔者认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是农民的家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必须顺应村情民意,知道群众心里想什么,清楚群众需要什么,明白群众盼望什么。这不仅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发力,还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参与进来,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激发其建设美丽乡村的强大动力和无限活力。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顺应了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民盼望什么,乡村振兴怎么干,如何建设美丽乡村,怎样让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成色更加厚重、实在,这些问题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好好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