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退酒不成起冲突 群殴他人获刑罚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闵丽娜 王冲

买了啤酒喝不完、退不掉,就摔在了店门口;和老板发生争执,就叫来一群朋友“壮声威”将人殴打,致受害人轻伤一级。1月21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贾某等7人寻衅滋事案已全部审结。继贾某、杨某某、李某等3人受到法律严惩后,最后落网的王某、董某、杨某、马某等4人也于近日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到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日前,判决已生效。

2017年9月26日,是程某25岁生日。听说他要过生日,他的一些朋友便希望趁此机会在一起好好玩玩儿。程某便在微信上组建了一个名为“程某生日群”的聊天儿群,群成员有20多人。

生日当晚,程某在饭店准备了两桌酒菜,招待朋友。酒足饭饱之后,他们便浩浩荡荡把“大部队”开到一家会所,尽情欢唱。当天23时许,参加聚会的樊某、贾某、郭某起身离开了会所。

回家途中,樊某有些饥饿,遂向同车的贾某、郭某提议去夜市摊儿吃点儿东西,并得到响应。在夜市摊儿等待饭食上桌的时候,郭某去附近的烟酒超市买来了一筐冰镇啤酒。

在勉强喝了三四瓶啤酒后,3人再也喝不下了,便把剩下的啤酒搬回超市要求退掉,结果被老板娘一口回绝。眼见没有回旋的余地,3人只好搬着啤酒离开超市。路上,郭某和贾某商量着把酒搬到谁家继续喝,没想到越说越生气,决定把啤酒摔到超市里,让老板也堵堵心。

郭某和贾某喊回走在前面的樊某,一起返回超市。在超市门口,郭某将啤酒筐高高举起狠狠地摔了下去。啤酒瓶瞬间碎裂,啤酒流了一地。超市老板夫妇闻声走了出来,让郭某把摔碎的啤酒瓶子清扫掉。郭某不但不清扫,还出口成“脏”。很快,双方由争吵继而厮打开来。

见状,贾某立马在“程某生日群”里发了一条消息“正在挨打,赶紧来人”。看到消息后,除了程某等几个喝多的人之外,在会所唱歌的杨某某、李某、王某、董某、杨某、马某等人纷纷叫嚷着“给贾某、郭某讨说法去”,并很快到达了出事地点。

此时,超市老板的儿子听说父母被人打了,也赶了过来。随后,双方再次发生冲突。超市老板的儿子被众人群殴,导致右上臂粉碎性骨折,为轻伤一级。超市老板在拉架过程中,也被打成轻微伤。

后,无故殴打他人的贾某、杨某某、李某、王某、董某、杨某、马某等7人被公安机关先后抓捕归案,并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后均获刑罚。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饮酒要有度,酒后要有德。酒是‘双刃剑’,喝得恰到好处,可以增进感情、促进沟通,但若贪杯,带来的恶果也是不可小视。春节将至,当你和亲友举杯畅饮的时候,一定要适可而止、量力而行,千万莫贪杯,更不可强行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