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保险业

网络互助并非保险

本报记者 任萌

近年来,网络互助平台在我国迅速发展,很多平台在推出互助计划时都喜欢引用国外相互保险的例子,其中一个被广泛提及的数据是,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的保费收入达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可见,相互保险在保险市场上是有一席之地的。问题是目前众多网络互助平台推出的所谓互助计划保险产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产品。

从条款来看,“点滴相互”之类带“相互”字眼的产品是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的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参与成员发生互助计划约定风险事件后再均摊互助资金,互助额度存在不确定性。与“点滴相互”类似,相互宝、京东相互等产品都具有相互的形式,以及具有“消除危险”的目的,但不是相互保险,更不是保险。

相互保险则是经过银保监会批准,取得保险牌照的相互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受到银保监会监管。目前,我国仅有3家相互保险公司。

从2015年开始,银保监会监管层先后发布了《关于互助计划等类保险活动的风险提示》《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不得使用任何保险术语,不得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以任何形式挂钩或对比。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不同,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作出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

为此,银保监会监管层相关负责人曾批评一些网络互助计划,“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实际或变相从事保险业务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显然,银保监会监管层已经为保险公司划定了一条红线,网络互助不能涉及。

可见,互助计划是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互助平台推出的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网络互助,目前没有部门进行监管。互助是好事,但在目前环境下只可以作为个人保险的补充,切不可入戏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