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特别是对陌生人,在牵涉金钱支出时,更应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若不然,就有可能像禹州一修车店的老板那样,落入诈骗陷阱。
事情要从4月2日说起。当日下午,禹州市公安局浅井派出所接到辖区内一修车店老板打来的报警电话。据介绍,当日中午,一名男子来到他的修车店,说车坏在半路上了,让他赶紧去修车。讨价还价之后,两人一起坐车去车辆停放地点。途中,该男子称朋友急需用钱,但自己手机上没有那么多,想先借1850元给朋友转过去,修完车后和修车费一起付。修车店老板觉得人出门在外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就决定帮他一把。令他没想到的是,转账成功后该男子借口下车后不知踪影。意识到被骗后,他赶紧报了警。
接到报警电话,浅井派出所副所长蒋文豪一边安排民警向修车店老板详细了解情况,一边调阅视频资料,同时和技侦部门民警取得联系争取技术支持。办案民警采取多种侦查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秦某。经查,秦某系禹州市朱阁镇人,因吸毒多次被打击处理,且有诈骗犯罪前科。
通过视频资料,办案民警发现秦某到浅井镇时乘坐了一辆出租车,遂找到出租车司机了解情况。办案民警获悉有另外一名男子和秦某同行,当即围绕这名男子进行调查。经认真分析研判,办案民警确定这名男子是詹某。经查,詹某和秦某是老乡也是同学,有吸毒、盗窃前科。
正当办案民警紧锣密鼓地进行调查时,4月10日下午、4月13日晚上,又有两名群众打电话报警,分别说被骗1500元和2300元。办案民警调查后得知这两起警情中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手段和詹某、秦某如出一辙,遂决定并案侦查。
按照部署,办案民警加大走访力度,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詹某的下车位置。根据此线索进行调查,办案民警掌握了詹某的藏匿地点。4月14日9时许,浅井派出所副所长周国强带领民警赶到朱阁镇马坟村,将正在亲属家休息的詹某抓获。依据詹某的供述,办案民警又迅速赶到朱阁镇燕庄村,将秦某抓获。
经讯问,詹某、秦某对今年春节后为筹措毒资多次在浅井镇、朱阁镇、郭连镇、褚河镇等地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暂因吸毒已被禹州警方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