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已拍卖土地和房产被霸占 法院强制清场促交付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 邢晶

花了1000余万元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得的土地及房产,却遭第三方租赁户霸占,迟迟不能接收。为保护买受方合法权益,8月2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土地及房产实施强制清场。眼看法院动真格了,租赁户主动现身,与买受方达成和解,约定限期搬迁。

据了解,涉案土地及房产原为禹州市某纺织机械公司所有。2015年6月,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公司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付原告李某400万元及利息。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查发现该公司已无偿还能力,遂依法评估、拍卖了该公司名下的6处房产及土地。通过多轮竞价,最终,许昌某企业以最高价10029355.8元拍得该土地及房产。拍卖成功后,第三方租赁户却无视法院告知拒不腾房,并继续长期占据该房产及土地,导致许昌某企业无法对所买土地及房产进行开发。在多次告知和调解无效后,禹州市人民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清场。

为确保清场行动万无一失,行动前,该法院专门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要求参与人员各司其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情况,并提前一天将清场行动告知第三方租赁户负责人。

当日8时30分,执行干警来到位于禹州东产业集聚区的该公司厂院,并在大门口兵分两路,一路在出入口警戒,另一路则前往办公区域。在办公区域,执行干警发现,办公楼后面员工在正常上班,办公楼却大门紧锁,第三方租赁户负责人也不在场。经过多方寻找,该负责人仍不见踪迹,执行干警遂请来专业开锁公司,对办公楼各个房间实行强制开锁。进入房间后,执行干警立即联合公证处工作人员,逐屋对相关物资清理造册,依法封存,全程录音录像。

眼看法院是动真格的,第三方租赁户负责人再也“躲”不下去了,一个小时后主动出现在执行干警面前,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为自己的霸占行为道歉。经执行干警调解,最终,买受方许昌某企业和第三方租赁户达成和解,许昌某企业以租借方式给予该第三方租赁户一定腾房期限,该法院停止强制清场。

“买受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获得的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强占,更不能妄想对抗法院执行,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建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