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食品药品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

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

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王旭)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及野生动物销售行为的监管工作,严格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查办案件,以案促改,把经营环节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结合起来,有效保障全市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

扎实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根据疫情动态,该局迅速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印发、转发相关文件、工作指南、工作意见、工作提示等。该局按照省、市部署,迅速关停农贸市场,制止活禽宰杀、销售行为;对已开业的商超、农贸市场加强管控,保障生活必需品质量、供应及疫情防控工作;为准备复工复业大中型商超疫情防控提供业务指导;加大对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督导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立行立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全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补短板,堵漏洞。该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营造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氛围,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张贴告知书、标语,悬挂横幅,利用电子屏广泛宣传。另外,该局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各类信息,确保及时、准确、无误,无漏报迟报,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今年以来,全市食品经营环节共出动检查人员17162人次,检查大中型商超8516家次,发现问题99个,现场立改59个、责令整改40个;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0921家次,发现问题全部现场整改到位;检查散装食品销售单位5852家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农贸市场583家次、批发市场29家次。

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该局印发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许昌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对全市食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以及市、县两级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方式、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等。截至目前,全市食品经营环节共有食品经营单位18971家,监督检查23642家次,存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88起,罚没款57.4万元。

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治理。该局印发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许昌市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农村食品安全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监督检查农村小经营店2914家、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单位623家、保健食品销售单位999家,立案69起,结案65起。同时,该局还印发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许昌市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把学校食品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省定民生实事的“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45人次、执法车辆568台次,检查母婴店、超市、药店等2560家次,未发现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另外,该局强化全市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推进销售环节“6S”管理。6月3日上午,该局组织召开2020年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就全市食品经营环节“6S”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下发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环节“6S”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全部完成“6S”标准化建设。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根据2020年度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求,5月13日至22日,该局针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对34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奶粉专营店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局要求立行立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加大宣传力度。该局积极在《许昌日报》《许昌晨报》等新闻媒体刊发文章,宣传报道疫情期间食品经营环节工作动态及科普知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