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今年87岁了,可眼不花耳不聋,精神矍铄。每天练字是他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掂起笔来,气不喘,手不颤,挥毫泼墨,潇洒自如。
在我的印象里,舅舅有两大爱好:一是爱吃肉,肉锅里的老汤几十年了,那味道好极了;二是爱好书法,50多年了,每天坚持写写画画。每次到舅舅家,他总会把煮好的肉切成薄片,递给我,说:“尝尝我今天煮的肉,味道怎么样?”说实话,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味道有点儿淡。尝过肉,他饶有兴致地拿出自己新写的字,问我写得怎么样。我一个劲儿地说:“写得好,美。”这是真心话。于是,我俩就开始聊书法。舅舅写的是狂草,习的是怀素体,有的字我这个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当了多年语文老师的人也认不出来。这时候,舅舅就给我背草书口诀,什么“草圣最为难,龙蛇竞笔端。毫厘虽欲辨,体势更需完。有点方为水,空挑却是言……”然后,拿出那本比砖头还厚的《中国书法大词典》来,逐字比对。字帖中的同一个字,有王羲之的,有张旭的,有怀素的。第一次看时,我很惊讶,一个汉字竟有那么多种写法。
我不懂书法,从不敢妄加评论。我欣赏舅舅的书法作品,一是远观:整幅作品,有的字如行云流水,浑然天成,给人以美的享受;有的字似大河飞瀑,奔涌而下,气势磅礴,给人以震撼之感。二是近看:去细看每一个字,或大或小,有争有让,无不气势充沛,充满了意象与夸张,给人的感觉是恰到好处、美到极致。
听舅舅说,他爱上书法由来已久。舅舅上小学时,是用毛笔写字,对毛笔字有一种独特的感情。真正爱上书法,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那次舅舅去南京出差,亲眼看见了书法家林散之当场挥毫泼墨,对他震撼极大。他当时就觉得,毛笔字写得好简直是一种艺术。回来后,他就开始练书法。这一练,如离弦之箭,一发不可收。
记得有一次,舅舅从杭州出差回来,见面后兴致勃勃地对我说:“这次收获特别大。”说着,他就拿出了那本《中国书法大词典》。当时,书法工具书很难买,舅舅高兴地对我说:“这本书我找了很多年,每次出差到一个地方,书店是必去的,这次终于找到了。”这本书他翻了多少遍,无人知晓也无法计算。如今,这本书被翻成了厚厚一摞活页,很难再装订起来,可依然被舅舅当成宝贝珍藏。走进他的书房,第一眼就能看到书案上那些发黄的字帖。
人们常说,文如其人,字如其人,这话不知到底有多少科学性,可套在舅舅身上挺合适。他的草书可谓狂放不羁,提笔挥毫,奔放流畅,随手万变,如疾风骤雨,一气呵成。但是,他的字严格按帖来写,中规中矩,有节有度,夸张而不失真,变化而不离体。他常说,草书离了体,神仙不认识。
每次欣赏舅舅的作品,就会想起他的为人处世。舅舅是一名税务干部,不贪不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记得有一次,舅舅不在家,家里来了一位客人,送来的礼品是一块牛肉和一壶芝麻油。当时物资匮乏,这算厚礼了。舅舅从单位回来见到礼品,暴跳如雷,与舅妈大吵了一架,非让舅妈把礼品退回去。但是,不知名不知姓不知住址,退给谁?舅妈委屈地哭了一场。第二天,舅舅把礼品带到单位,让工作人员想办法找到了送礼的人,退回了礼品,还教育了那个人。舅舅经常跟我讲,做人不要占别人的便宜。他给我讲过一个小故事。有一次他去买羊肉,羊肉五毛钱一斤,他买了一元钱的,付钱后卖肉的用报纸把肉包好给他。中午在单位洗肉时,他发现那一元钱裹在包肉的报纸里。舅舅当时就派工作人员把卖肉的叫到了税所,把肉和钱放到那人面前,问道:“这是什么意思?我买你的肉,你只要不缺斤短两,给我肉就行,为啥不收钱?”那人听了面红耳赤。舅舅说:“你是拿钱还是拿肉?”那人只好把钱拿走了,临走舅舅还教育他今后要规规矩矩做生意,不要耍小聪明。后来,我以此为素材,写了一篇小小说——《一元钱》,还在报纸上发表了。
舅舅常用废报纸练字,报纸上写满了,写得发黑了,就晾干再蘸着清水写,字迹亦清晰可辨。数九寒天,一天夜里,舅舅已上床睡觉,忽然想起某个字如何写才好看,当即起床,连内衣都没顾得穿,只披了件大衣,在书案上写写画画,一练就是几个小时,直到满意才躺回床上。舅舅常说,狂草的笔法和结构毫无定式,每一次创作、每一个字都会随机而变,要心在笔端,意在笔先,前呼后应,笔断意连,不能有混乱缺漏之嫌。
舅舅生活简朴,不事张扬,近年来创作的书法作品日臻成熟,多次参加展览,有的还拿了奖。但是,在成绩面前,他从不满足,每幅作品都精益求精。舅舅有个特点,一般情况下不在外边随便写字。有朋友向他索字,他会把要写的字认真琢磨,力求完美。
愿舅舅的晚年生活像他的书法作品一样精彩,如晚霞一般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