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县域新闻

禹州市:

提振发展精气神 推动发展高质量

本报记者 胡晨 通讯员 刘新苗 李菡

“这几年,禹州发展日新月异、有目共睹。作为禹州市民,我无比自豪;作为一名公务员,我觉得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我要立足本职岗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贡献新力量!”12月2日,禹州市公务员李进聆听该市第9期领导干部大讲堂后激动地说。

李进充满干劲的话语,是禹州市3000多名公务员永葆干事创业精气神的一个缩影。

公务员队伍的精气神如何,直接反映着自身的思想觉悟和作风形象,直接影响到各项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成效,更关乎整个事业发展的兴衰成败。如何把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焕发出来、提振起来?禹州市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考核责任、组织实施、公开透明、奖惩等四项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平时考核工作,激励全市公务员和党员干部在“工业强市、文明新城”建设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建立考核责任机制,突出责任主体。禹州市全面落实考核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分别成立了考核工作委员会,并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量化目标任务,细化方法措施,将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不认真组织考核、不按时备案的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减少或取消单位本年度优秀指标。

建立组织实施机制,确保全面客观。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采取自我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实行个人工作纪实、分管领导“季审定”,最终确定考核等次,通过自我评价、内部互评等手段,全面评价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建立公开透明机制,确保结果公正。各单位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照考核指标对被考核公务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必须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

建立奖惩机制,鼓励担当作为。该市对于平时考核为“好”等次3次以上的公务员,给予其在年度考核中评选“优秀”等次的资格;平时考核表现差的公务员,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并取消其各项评先资格。

“通过建‘四项机制’,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干部职级晋升、转正定级等相挂钩,禹州市公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被全面调动起来,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禹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自刚说,下一步,他们将持续抓好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帮助大家拧紧思想发条,始终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以奋发向上的活力、锐意进取的斗志,在建设“工业强市、文明新城”、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的征程中收获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