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赵丽杰
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
自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力改革创新,靶向攻坚,综合施策,各项商事登记制度落地见效,推动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企业开办“许昌速度”再提速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开办服务质量,争取做到企业开办业务流程最简便、办理时限最短、办理成本最低,在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我市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力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力打造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开办“许昌速度”再提速。
自2020年11月1日起,市民在许昌市民之家办理企业登记、发票申领、公章制作、员工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六部门企业开办手续,不仅“一门、一窗、一次”办成,而且还可获赠三枚公司印章、税控设备和首年技术服务。截至2020年年底,我市已经有223家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全程电子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我市立足“三员一平台”关键点,持续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认识,强化全程电子化引导员、帮办员、审核员队伍建设,加强人财物保障,完善电子化问题双向反馈机制。通过靶向攻坚,我市持续提升全程电子化应用率和覆盖面,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工作高效推进。
目前,我市电子化办理量达25.69万件,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累计占比、设立电子化占比均位列全省第一。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12月,我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上线“清算组备案撤销”功能,即已办理清算组备案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可以通过注销便利化专区自主公示撤销清算组备案、终止清算活动的承诺声明;在上传有关终止清算注销、恢复经营活动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全体合伙人)决议等材料后,即可撤销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信息,并可正常办理登记注册其他业务。对撤销清算组备案后的企业,再次申请注销的,重新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无时间间隔和次数限制。
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
规范化登记
自2020年11月10日起,我市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全市所有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按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要求进行登记。存量市场主体申请变更(备案)登记时,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按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要求进行登记;不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市场主体可自愿选择原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否调整规范。此举贯彻落实了“证照分离”的改革要求,着力解决在经营范围登记过程中存在的申请填报难、表述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便于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1-11月,我市新登记企业1.7万余户,同比增长8.76%,新登记市场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提升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