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推动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
“建设公园品质的城市”
魏文路的樱花、建安大道的海棠、芙蓉大道的紫薇,主城区的中央公园、魏都区的西湖公园、建安区的北海公园、鄢陵县的唐韵园林……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许昌,一年四季,一路一景,谁不说咱美如画?
截至去年,我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75%、绿化覆盖率达41.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07平方米。许昌城市“颜值”不断提高,四季可看花,满眼皆绿意,被网民推选为全省“最美城市”。
今后,许昌的颜值还将继续往上“蹿”——
《意见》提出,支持许昌市将“在城市中建公园”升级为“建设公园品质的城市”。指导提升沿街绿化品质、合理布局公园绿地、发展沿街立体绿化、打造公园单位,构建网络化、生态化的城市绿化体系,加强口袋公园建设,消除城市绿化盲点,整合盘活现有绿地资源,将街头公园、口袋公园、沿街公园串联成线,新建一批口袋公园和绿化活动场地,均衡城市绿地分布。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域的城区级、社区级绿道慢行系统……
“公园城市建设”只是支持政策中的一部分,《意见》中助力许昌“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内容,更是亮点多多——
支持许昌市全面融入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形成向心发展、组团发展、协调发展、高效发展的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
指导许昌市聚焦城市突出问题和短板,优化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完善停车设施,统筹推进老旧管网更新改造;
支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管理;
指导许昌市完善住房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支持许昌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缴存职工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提取本人、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支持许昌市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争取棚改专项债……
郑永辉认为:“与过去的旧城改造不同,‘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而是以全局视野、系统观念平衡‘新’与‘旧’的关系,通过系统治理‘城市病’,让城市更宜居、更有韧性、更可持续。”
城乡之间“各美其美”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并不是让城市千篇一律、让农村“钢筋水泥”,而是要突显“现代化与原生态”的差异,把城市建设得更加现代、展现出文明脚步,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留得住乡愁乡韵。
对于正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许昌而言,以“城乡有别”“各美其美”的理念推进城乡融合,正是题中之义。
《意见》特别提出,要“塑造城乡特色风貌”:指导许昌市加强城市总体设计、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控制好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实施建筑风貌分级管控,增强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指导许昌市以三国文化、钧瓷文化为载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肌理、历史环境、街巷风貌和空间尺度。支持许昌市利用特色商业品牌、老字号等名片和文化资源,建设非物质文化特色鲜明的美丽许昌。加强对禹州等县(市)打造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指导支持。
那么,许昌的县域发展会得到哪些支持?
《意见》指出,要“推动县城提质增效”,指导许昌市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政府、社会、居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支持鄢陵县发挥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引领作用,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指导推动中心城区与长葛同城化发展,有序引导人口流动和产业布局,支持禹州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发展县城特色经济,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县域品牌。
《意见》还提出,在“绿色发展”“城市治理”等领域加大对许昌的支持力度——
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指导许昌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指导支持探索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建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分类处置体系建设运营,创建节水型城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资源化利用。
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指导许昌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智能建造设备、建筑信息技术、施工现场智能管理等应用,培育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组建大型建工集团,支持工程质量安全创优。
可以说,《意见》的初衷很明确,就是要支持我市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前、树标杆、创示范,有力支撑推进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
相信未来的许昌,城市将越建越美好,日子将越过越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