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租吗?”近日,记者接到大学生小吴的电话,咨询租房问题。
据小吴介绍,他刚大学毕业,在市区找到了一份工作,想在工作单位附近租一套房。在单位附近跑了几天,他相中了一套房,位置、价格都很合适。但在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时,房东告诉他,房子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房东让他看了备案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种情况,这套房子还能租吗?有没有什么风险?
对此问题,日前,记者咨询了许昌市房屋租赁的管理单位——许昌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处的相关工作人员。
许昌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处租赁科工作人员给予了否定答复。他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第241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房东手中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仅仅证明购房人对该房产合法占有,并不是取得了所有权,对该房产没有处分权利,即没有出租给别人的权利。
该工作人员提醒需要租房的市民,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注意三点,即要租的房屋必须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租人与产权证上名字必须一致;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当事人应到许昌市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市民如遇租房问题,可拨打电话0374-218362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