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梦丽)近期,许昌市审计局实行审计整改承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签署审计整改承诺书,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杜绝虚假整改、拒绝整改、降低标准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此次许昌市审计局实行的审计承诺制,要求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收到审计报告时签署审计整改承诺书,承诺审计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包含纸质资料及电子资料)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若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报告及资料存在虚假和隐匿等行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审计整改关系着审计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是确保审计监督职责发挥的关键,能有效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许昌市审计局通过实行审计整改承诺制,促进被审计单位重视整改、真改实改,推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