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宜居许昌

襄城县

“林长+法院院长” 联合保护林业资源

座谈会结束后,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襄城县人民法院部分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本报讯(记者 秦水淼 通讯员 叶松伟 文/图) 3月15日,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林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座谈会。

据了解,襄城县林长办公室与襄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涉林重点案件开展联合办公、工作会商,形成优势互补、合作联动的“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格局,通过务实合作,合力推进全县林长制工作,保护好林业、湿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

针对健全完善“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推动林业、湿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会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为协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提供有力保障,推深做实“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要强化履职担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努力开创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生态保护新局面;要凝聚工作合力,做到协同协作、及时会商、形成保护合力,加快把信息共享、线索互移、协作调查、技术支持等协作机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宣传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整合宣传资源,共同开展林业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爱绿护绿、保护林业生态的良好氛围;要拓展协作空间,从案件处罚上、生态修复上、堵塞漏洞上一起发力,推动协作共治机制走深走实,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共同呵护好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美丽襄城。

襄城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襄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从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联合执法、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修复、案件办理、林长履职及部门衔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研究,明确职责,进一步深化“林长+法院院长”模式,建立襄城县林业生态环境资源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处罚+刑事打击+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机制,优化办案协作、线索移送、诉讼衔接、生态修复、信息互通机制,以司法监督护航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为打造“绿色、透明、闪亮、精美”的襄城县提供林业生态安全司法护航。

座谈会结束后,襄城县自然资源局、襄城县人民法院部分干部职工来到紫云镇尖山植树点,开展“植树造林、扮靓襄城”义务植树活动,共同为襄城大地播撒新绿。